焦亞硫酸鈉
Sodium Metabisulfite/Sodium Pyrosulfite
俗 稱 : 重硫氧
分 子 式 : Na2S2O5
分 子 量 : 190.10
化學成分 : 本品含Na2s2o5不得少于96.5%
焦亞硫酸鈉是一種白色或微黃色粉末,該藥劑在酸性條件下具有還原性的作用,但不具備有去除重金屬的作用。在污水處理中是作為處理含鉻廢水的。含鉻廢水,要求必須要單獨處理,不能排到綜合池,而且六價鉻濃度不得高于0.1。因此,焦亞硫酸鈉的投放點在含鉻廢水的原水那里,將六價鉻還原為三價鉻,再進行沉淀
使用焦亞硫酸鈉一般用于電鍍行業廢水處理,例如處理含六價鉻的廢水,可以先投加焦亞,通過充分還原反應之后,調堿投加聚合氯化鋁或者聚合硫酸鐵絮凝劑,后投加琉化鈉去除未完成沉淀的重金屬。由于廢水處理行業產生的水量水質不同,一般都是使用兩種或多種以上的藥劑處理,而藥劑的投加順序可以經過試驗來確定
焦亞硫酸鈉破氫—電絮凝法處理黃金生產的廢水黃金生產企業一般都是集采、選、氫、冶綜合配套的國家冶煉企業。黃金生產的采選、冶煉工藝決定了生產過程中要消耗大量的水資源,在氫化法提金生產的過程中會產生一定量的含氫廢水,而含氫廢水具有成分復雜難處理等特點。根據工藝需要,在廢水進入電凝絮前必須經過去氫基。針對黃金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水的特點,確定了焦亞硫酸鈉破氫—電絮凝法處理黃金生產廢水的新工藝,并通過生產調試和試驗對比,確定了破氫工藝條件為pH控制在8.5、焦亞硫酸鈉用量為10 kg/t、破氫反應時間為6 h。當[Cu2+]在10~30 mg/L時,電絮凝工藝條件為流量130~150 m3/h、電流6 500 A、電壓24~25 V,經此工藝處理后的水質可達到企業回用標準進行回用。經進一步深度氧化可滿足《山東省半島流域水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》(DB37/676-2007)一級排放標準。